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二、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民间贷款中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有些时候债务人是提供的物保,而有些时候则是提供人保。物保就是提供担保物,而人保则是有其他第三人来对贷款提供担保。作为其中的担保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同,有些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有的却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追讨注意什么问题?
      1、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同时,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一、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区别就是发行主体不一样,同时信用有高低之分,当然国债信用最高,不过很多企业债有银行和......

·2023年打架斗殴罚款多少?
      生活中常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并且打架斗殴的处罚也是非常负责的,程度轻的构成治安违法,程度重的触及刑法处罚。那么,打架斗殴罚款多少?有什么新规......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

·没有借条怎么要钱
      起诉吧。1、只要你有债务人向你借钱的确实证据,没有借条也可以打赢官司的。2、如果他在短信或者微信中有明确承认向你借款××元的事实,这个证据是可......

·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吗
      可以说贪污犯罪侵犯的利益是多重的,不仅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同时还会给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害。而一旦确定构成犯罪,除了要追究刑......

·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
      民间借贷自然债务抗辩权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债务人依法享有抗辩权,是债务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抗辩权有许多不同的分类,不同的抗辩权所能行......

·挪用公款侵犯的对象是什么?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我国现在对国家工作人员严厉抓打的罪行。相信近年来官员被判挪用公款的罪例对您来说并不陌生,批评谴责之时却又不是很清楚挪用公......

·发行公司债券的用途是什么?
      现在不少投资者比较青睐于债券投资,这种方式风险低,收益相对稳定。债券是基本的理财产品之一,从发行主体看,有政府债券及公司债券等。在我国,政府......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承包前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

·2023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