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一、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在民间借贷法律实务中我们可以看到借条看到,几乎所有的借条都没有对还款是对先还本金还是利息进行约定。对还款方而言,会主张自己还的是本金;而对出借方而言,会主张还的是利息;当然这是针对没有全额清偿本息的情况下而言的。那么遇到这样的纠纷,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法律对还款顺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参照其他的法律条文规定,得出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结论。《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对于本金的清偿没有任何争议,本条款从立法上明确了对利息的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讲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这也符合法律对合法民间借贷保护的精神。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因此,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
二、为何民事违约金不能超过本金
民事违约金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不得超过本金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般要是当时没有就借款中的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作出约定的话,则就会按照惯例进行确定,这种时候是先支付利息,再支付本金。当然,本身就是无偿借贷的话,那么肯定也就无所谓利息的支付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进行了解。
·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
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生活中会有很多烦心事,尤其是遇到欠债不还,我们相信这是您都很头疼的问题。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本是应该的,在现实生活中出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为哪些种类?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为哪些种类?在我们生活中,对于债券的知识还有有所了解的,债券一般是可以用来投资的,现在我们社会中已经有很多的债券公司了,公司......
·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对于公司的债务来说,在进行上市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条件的限制的,但是,这还不是全部的限制条件,如果在中间出现一......
·赌债打欠条受法律保护吗
赌债打欠条受法律保护吗首先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
·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
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一、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债务到期之后若是别人多要钱,此时债务......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近年来,因为国家经济的改革,民间借贷越来越活跃,规模也不断变大,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为金融法律体系的相对不......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不行,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一、相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贷欠多少
网贷欠多少钱会被判刑在网贷平台还没有诞生之前,可以说大部分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群体,理财意识都比较淡薄。随着网络借贷模式出现之后,越来越多......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