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本身包含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申请仲裁。那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房地产仲裁是指房地产仲裁机关根据公民或法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发生的有关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买卖、赠与、交换、租赁以及宅基地院落的使用等方面的争议或纠纷,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或仲裁。
  仲裁机构受理以下几类房地产争议案件:
  1、房屋买卖的争议。其中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含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临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如:影响房屋的安全、完好通风、采光、滴漏水和上下水的正常使用等等。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
   二、哪些房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不是所有的房地产纠纷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房地产纠纷有以下几种:
  房屋买卖纠纷,包括购房合同、房屋价格等方面的纠纷;房屋所有权纠纷,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纠纷;房屋使用权纠纷,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纠纷;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纠纷;房屋修缮的纠纷,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纠纷。
  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当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很多人并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纠纷,一是因为我国大部分人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二是因为打官司时间长且花费高,那仲裁就是一项不错的选择,但购房者要了解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并与房屋出卖人签订好仲裁条款或合同。
  
  
  


·国家赔偿新标准拆迁房屋的规定
      在我国,因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许多的土地被政府征用,而土地上的房屋也面临拆迁。政府为了安置被拆迁人员,会对被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许多人对拆迁......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房屋质量保修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保修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70年,那是不是意味着70年到期之后,国家就会收回房屋呢?到底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之后应该......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怎么行使?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怎么行使?1、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一、自住型商品房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

·一、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一方死亡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一方死亡怎么办?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

·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房子的,一般都是比较担
      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房子的,一般都是比较担心婚后房产变为共同财产或者就房产问题产生争议,因此在贷款买房之后就想知道此时是否......

·二手房买卖之前需要搞清楚什么
      二手房买卖之前需要搞清楚什么1、应确认房屋产权是否可靠。(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