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或许也只能买得起一套二手房。面对巨额的购房款,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税费,我们只能能省多少是多少,此时二手房个税的避税显得格外重要。那么二手房个税怎么避税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合法的避税方法。
  
  一、二手房满五年再出售
  
  购买这样的二手房有诸多好处:免征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据调查,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不满五年的二手房中有30%离距5年期满仅剩不到1年的时间,因此在不急于出售二手房的前提下,房主可以考虑先行出租,待期满后再进行出售二手房,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及增值税待遇。
  
  二、利用买房退税期出售二手房
  
  按照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二手房的销售额,那么,二手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二手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二手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买房退税”的规定是这样的,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二手房的销售额,那么,二手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二手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二手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还要知道,这个税费是“退”的,而不是“免”的,所以买家一开始还是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其次,政策要求卖家要在一年以内购置新房,才能享受退税,而如果卖家没有及时购买新房,这个退税买家可能就享受不到了。尽管实际承担税费的是买家,不过税费是退给卖家的,卖家可能收到钱后翻脸不认人了,因此,退税这个事,买家一定要在一开始就与卖家书面约定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个税怎么避税”是个您都在讨论和关心的问题,以上是合理合法减少税款缴纳的两种方式,供二手房买卖双方参考借鉴。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合法避税方法,建议咨询的专家律师,这样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一、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一、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条件如下。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对于贷款欺诈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实际的租赁房屋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对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各种注意事项不太了解,但是仍然与对方签订了租房......

·202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一、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过户费怎么算二手房
      过户费怎么算二手房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

·一、房屋买卖律师见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买卖律师见证收费标准是多少?涉及财产给付的经济合同,如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物业买卖、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投融资合同等,律师见证......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不管是合同也好,还有我们关注的房子的房产证也好都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不可能说永远都不会到期,这是......

·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房地产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因此也向法院进行了相应的起诉,但是法院并不是对于所有的关于房......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到复婚期间房屋的首付和按揭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一般加增值属......

·老人房产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多少
      老人房产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多少一、老人房产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多少?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

·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
      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

·无证房屋拆迁真的没有补偿嘛
      以农村房屋为例,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就算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也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比如某些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