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登记结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男女只有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正式成为夫妻。而在办理登记之前,需要当事人同时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那具体来说,登记结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结婚是男女双方形成夫妻关系的必经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以下三个:
  1、结婚登记的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结婚必备的首要条件。首先,是双方自愿,而不是一方自愿,这就排除了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追的情况。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等第三者自愿。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半自愿半包办,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勉强同意的情况。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法律规定,是国家把结婚的决定权完全赋予了婚姻当事人口但它并不排除第三者(如父母、亲属)基于对婚姻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护,按照婚姻法和社会公德的要求,向婚姻当事人提出参考性意见,也不排除当事人就个人的婚事向父母、亲友、同志和组织征求意见。这样做非但不会妨碍婚姻当事人行使婚姻自主权,而且还能够使婚姻当事人在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全面地考虑问题,更好地实现本人的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里规定的法定婚龄,是指的结婚年龄,目的在于防止早婚,并不意味着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结婚。婚姻法第5条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计这条规定是说,国家提倡晚婚,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可以适当推迟结婚时间和婚后推迟生育时间。从生理学和社会学角度看,男青年在二十五周岁左右,女青年在二十三周岁左右结婚比较合适。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又一季重要原则。按照这项原则,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活两个以上的配偶。我国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重婚。重婚,就是有配偶又与第三者建立婚姻关系。在我国,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以上三个条件是互相联系的,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才算符合了结婚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婚姻法》相关法律条文: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登记结婚的条件具体可以分为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其中积极条件是需要都满足的,当然消极条件又属于禁止条件,当事人不能有其中任何一条,否则的话都会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的时候夫妻都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
      孩子是父母心头的宝,离婚时都愿意竭力争取,但也有不愿意抚养子女的,更为少见的是双方都不想要的,那离婚的时候夫妻都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呢?总不至......

·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公民可能会因为国家机关的一些突发行为或者紧急状况造成个人的损失,很多人并不知道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即使知道国家赔偿也不知道国家赔偿的......

·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了她会给抚养费吗?离婚了如果孩子判到自己这边,对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

·离婚财产有年限吗财产分割有诉讼时效吗?
      当今社会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问题难以解决,除了达成相关离婚协议外,其中一项比较复杂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纠纷,即使签订了婚前协议处理......

·一、离婚8个月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离婚8个月可以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

·分家析产纠纷怎样处理?
      分家析产纠纷要是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1)户口本、身份证、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

·患有哪些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
      在结婚禁止条件中,除了重婚、近亲不能结婚之外,规定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也是禁止结婚的。那么实践中,患有哪些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呢?本文将针对......

·起诉离婚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

·一、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单方判决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单方判决吗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

·丈夫出轨小三孩子有抚养费吗
      丈夫在没有和妻子离婚的情况下在外面找其他女人,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第三者怀孕并生下孩子向丈夫索要孩子抚养费,很多人对小三孩子有抚养费吗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