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 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 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一、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
  债务抵消对于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来说是件好事,但是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可以抵消呢?实际上债务抵消的情形要比想象中的复杂的多,想知道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吗?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可以主张抵消。
  (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消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消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可以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可以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二、 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
  如果双方的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呢?其法律效力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双方的债权消灭,二是债务的抵消具有追溯力。详细介绍如下:
  (一)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
  (二)债权债务关系溯及到最初适于抵消时按双方债权能相互抵消的数额而消灭。抵消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
  1、自可以抵消之日起,就消灭了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
  2、自可以为抵消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
  3、可以抵消的情形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所生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责任,因抵消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
  当事人如果想通过抵消消灭债务,此时一定要先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若不符合抵消的条件,当然也就无法继续抵消。至于债务抵消后的法律效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是作出了阐述的,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如何处理
      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如何处理一、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如何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诈骗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日常生活中,个人和单位经常会因为资金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如果个人通过伪造的证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等材料......

·男方玩彩票欠债女方可以离婚吗?
      一、男方玩彩票欠债女方可以离婚吗?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什么?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什么意思一、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什么意思?合同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约定条款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一、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一、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的措施具体如下:1、民间借贷需分借给什么人。最忌见利忘“险”。对于......

·疫情无法还款影响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

·贷款还清他项权丢失该怎样注销?去哪注销?
      现在很多人都会去银行办理他项权利证来办理贷款,他项权利证还是很重要的,那么贷款还清他项权丢失该怎样注销?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下面跟着本站......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民间借贷指自人人或组织之间及其互相之间资金通融而定行为。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利息制......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私募”“私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