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日前,听闻不少名人去世,却留下巨额债务给妻子,而其妻子只能惊惶无措、无奈偿还丈夫留下来的债务,收拾丈夫留下来的烂摊子,那么日后,夫妻双方如何才能避免收拾这种烂摊子呢?那么首先,我们得来先明确哪些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第一,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借了钱,留下了债务,比如说:妻子向别人借了钱去买了车子、房子等等,但是所买的东西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送给了他人,这种情况下,此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而是所借一方的债务。第二,如果夫妻中一方因为自己有不合理的开支而产生了债务,那么此债务也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如一方因赌博欠下巨额赌资,或是因吸毒而欠下巨款,都是单方负责。第三,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接受了他人赠与与遗嘱,且此二者都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参与其中,那么遗赠或遗嘱中带来的债务,也是由继承的一方负责,而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第四,若夫妻其中一人没有经过另一位的同意,私自借款资助了他们双方都没有抚养义务的其他人,例如,一方借钱资助了一个贫困大学生,那么此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是没有义务去承担的。第五,若一方没有经过另一位的同意,私自借钱从事经营、生产活动,倘若赚钱了,所赚的钱也没有用在双方的共同生活上面,那么偿还该经营生产所产生的债务也不归于另一方的义务中。第六,双方中其中一方因进行了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是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被判处所负担的债务,也只由单方负责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第七,不管双方借来钱后用于哪方面,不论是不是用于夫妻的生活,只要约定好这笔钱只由所借一方承担,那么另一方就不需要担责,前提是,债主事先也知道这个约定。第八,倘若夫妻其中一方和其他人串通好、虚构出假债务,那么夫妻中另一方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所带来的责任的。以上八点便是不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况,不论是将要离婚的夫妻双方,还是已婚、未婚的一对,我认为还是非常有必要清楚这些基本条例,以避免到了要清算夫妻间共同债务的一天手足无措,还莫名背上了巨额债务。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一、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负债务,不论是由谁借的或者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是为维持夫......

·什么是超生罚款?超生罚款多少?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对每个家庭的可生育人口数量是有规定了,当生育人口超过规定时就必须缴纳相应的超生罚款,超生罚款的金额是根据超生的人口数定......

·如一方死亡后夫妻存款算遗产吗
      如一方死亡后夫妻存款算遗产吗在妻子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留下的财产有一半算为遗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是什么?一、撤销权之诉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

·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什么意思?
      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什么意思?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

·2023离婚共同债务?
      2023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一、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由谁承担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在解决自身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样一个规定,那就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对我们来说似乎已经......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可转换债券与认股权证的区别在于可转换债券到期转换为普通股并不增加公司资本量,而认股权证被使用时,原有......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有那种方式一、什么是债务置换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