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启动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二、公司并购重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
  4、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
  5、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
  6、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机构部门或当地政府的意见及申请报告。
  综上所述,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包括诸多环节,首先得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调查,然后双方签署并购协议,规定好并购方案、股权转让方式、人员安置办法等。然后实施并购重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这些环节中,公司会面临市场、政策和法律方面的风险,基于此,最好聘请这方面有经验的律师来协助完成。
  
  
  


·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
      在市场的投资经营当中,投资一直都是有着一定的风险与机遇的。部分人会选择作为公司的股东,对企业进行融资支持,获得相对应的收益与股份。但是融资也......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一、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是需要的,这样才能保障每一个股东的利益;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

·五险一金个人与公司比例分别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基本的福利保障,它是国家强制缴纳的,由用人单位与员工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缴纳。那缴纳五险一金个人与公司比例分别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通常有两种: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由于有限责......

·上市公司法规是怎么规定
      上市公司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决定上市之前肯定前提是有一个长期准备的,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以及财务状况都有着相应的要求......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

·公司股东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
      公司股东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某些公司在发展阶段的中后期为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扩大经营,会进行公司的并购。虽然公司并购会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我国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的区别怎样?
      一、我国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的区别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年终结算时,对上年的税后利润在分配前,......

·企业薪酬福利有哪些?是怎样的
      为了招聘高素质人才,减少员工流动,各企业有着不同的薪酬福利制度,除了平时的工资意外,五险一金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企业福利,那么企业薪酬福利到底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