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
二、上市公司融资渠道
1、银行借款
信贷融资是间接融资,是市场信用经济的融资方式,它以银行为经营主体,按信贷规则运作,要求资产安全和资金回流,风险取决于资产质量。信贷融资由于责任链条和追索期长,信息不对称,由少数决策者对项目的判断支配大额资金,把风险积累推到将来。
2、证券融资
证券融资是市场经济融资方式的直接形态,公众直接广泛参与,市场监督最严,要求最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证券融资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资本市场运作。
三、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1、融资模式是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的基础。
现代公司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公司资金来源的外部性,由此产生了股权和债权的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正是为了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种代理问题而形成的一组制度安排。它主要通过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适当分配,规定着公司内不同要素所有者的关系,特别是股东、债权人与公司经理之间的契约安排,来降低代理成本,保障公司的价值创造活动。
2、融资模式决定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方式和目标。
不同的融资模式形成不同的股权、债权比例关系以及权益集中分散程度直接影响到股东、债权人等利益主体在治理结构的不同地位,影响到公司决策、控制、监督等权力在各利益主体的不同分布和配置,从而构成了治理结构的不同方式,如“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而由于股东、债权人在取得对公司收入的索取权和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优先序列不同,他们风险偏好又有较大差别,由此造成不同的资本结构下,公司治理主导力量对公司治理目标的不同诉求,如“股东权益最大化”和“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
3、融资模式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和运行绩效。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指出,最优融资模式形成的资本结构是代理成本最小化的资本结构,此时治理结构也是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功能一是选择合适的代理人(经理),二是建立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是两种,无论是内源融资还是外源融资都有利弊,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融资方式,而且无论选择哪一种融资方式都会对企业造成一系列的影响,这些影响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不好的,因此上市公司选择融资方式时一定要谨慎。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
企业新成立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吗?自2014年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放低了办理公司注册的门槛,但是很多创业者在实行认缴资本注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在我国,为了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董事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董事长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决定,需要对于董事长的职......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公司要做到对商业秘密的妥善管理,不至于在不经意间将商业秘密流失,先决条件是必须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的构成有充分地了解。......
·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普通创业者关注的重点。如果创业者召集不到合适的股东,那么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法人代表。每个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同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实践中,......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一、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
·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效果如何?
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效果如何?我们的企业要想在市场上发展下去,就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企业的及时改制。改变企业所有制、经营方式和发展方......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资金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血液和命脉,保持充裕的现金流,才能保证企业产品和业务周期的顺利循环,......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应当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认定不同的罪名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