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一、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
  1、企业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入资手续
  4、办理验资
  5、登记注册
  6、领取营业执照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开设基本户
  10、划资
   三、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
  1、接受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
  (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3)二级市场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4)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5)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6)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7)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
  (8)法律、法规以及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文件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2、接受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3、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一共分为10个步骤。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首先要符合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几点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基金管理公司都有明确不能经营的范围。切勿违反相关的规定。提醒广大投资者在选择资金管理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有注册的有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
  
  
  


·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

·代为办理分公司居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
      代为办理分公司居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在总公司授权签订的情况下,该居间合同才是有效的。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现在有很多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会选择注册一家公司进行创业,那么注册公司,就要了解注册公......

·公司法人章程是什么意思?
      一般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即提到的公司法人章程,那么到底公司法人章程是什么呢?有些人不是很清楚。其实公司法人章程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最为重要......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企业股权投资流程一、投资立项(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预评估和初步筛选。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备投企业的经营管......

·合同到期离职公司要赔偿吗?
      一、合同到期离职公司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注册资本、资产负债、财务会计、税务和诉讼风险。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一)注......

·跟集团公司签的合同钱能不能付给分公司
      可以。跟总公司签合同付款给分公司是合理的,但前提也是要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好,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清楚,其合同的诉讼主体也是属于总公司,但同样签......

·公司法增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吗?
      《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吗?《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但没有明确规定。同股同权是《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公司股......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境内的公司要在公司法的约束之下正常的登记运转,除此以外,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也必须制定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