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基金在现在对于您来说并不是一种特别陌生的东西,在生活中,很多人也会选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也是基金的一类,它是由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但是私募基金是法人吗?如果是的话,私募基金公司法人责任又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私募基金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1、私募基金是法人吗
  
  私募基金是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而基金的管理人一般是基金管理公司,所以私募基金不是法人,而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属于法人。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2、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第九条 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3、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
  
  (1)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3)要求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4)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5)要求投资者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
  
  (6)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4、私募基金监督要求
  
  (1)要求私募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明确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结合目前基金业协会已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已在网上公开的登记备案流程,基金类别分为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证券的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股权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的其他私募基金,其中创业投资基金被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特殊类别单独列出)。
  
  (2)要求“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至于具体采取设子公司、事业部还是相对独立管理团队,可由市场自行决定。
  
  (3)对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机构,不强制其加入基金业协会;对其从业人员,不要求其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证券基金的管理人机构则必须加入基金业协会,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4)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
  
  (5)对创业投资基金,《办法》设专章进行特别规定,强调基金业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
  
  从上面内容也可以看出,私密基金管理人才是法人,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投资,但是投资既有风险,所以当在投资私募基金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的基金,若是你有投资私募基金的想法,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更多详细内容。
  
  


·公司与自己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公司与自己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1、不可以,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分公司并不是......

·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是怎么规定的股东在公司所占有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公司投资的金额上。如果相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份额仅占一小部分的话,也就......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为股份,股东按照自己的股份承担公司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

·担保公司把抵押物变卖,合理吗
      担保公司把抵押物变卖,合理吗一、担保公司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

·最高法院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院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法院企业改制司法解释,企业改制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法院应当受理由于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债权转让纠纷,......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有句流行语叫“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从侧面反映出现在就业难的现状,于是国家开始鼓励自主创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
      怎样可以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是有要求的,所以公司在成立以后,不是说在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时候随随便便就可以的......

·我国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的区别怎样?
      一、我国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的区别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年终结算时,对上年的税后利润在分配前,......

·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资料?融资对于公司来说其实也是属于一种理财的行为的,但是融资区别于传统的商业贷款的这种模式,一般都是需要专业的决策,......

·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处罚谁
      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处罚谁?公司偷税漏税一般是处罚法定代表人的财务负责人的。同时,还要对公司判处罚金。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需要根据公......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怎么获得 一、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怎么获得?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怎么获得一、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怎么获得?如果产品的执行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可以直接引用即可,如果没有,则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