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自有资金计算公式
  
  自有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用于流动资金的部分较为合理。否则现在算的借款企业都不需要资金,其实并非如此。
  
  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考虑的科目占比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公司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差距较大。所以测算时如果考虑非公式中其它科目,还要通盘考虑。
  
  借款人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总资产-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负债主要是长期借款(如有)
  
  如为正数,则表示为借款人自有资金;
  
  如结果为负数,则表示自有资金为零。
  
  二、自有资金的规定
  
  所谓自有资金,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并毋须偿还的那部分资金。是与借入资金对称的。
  
  三、自有资金的来源
  
  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构成:
  
  (1)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等;
  
  (2)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积累,即按国家规定,从成本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项专用基金;
  
  (3)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
  
  例如,应交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以及某些生产周期长、按完工程度预收的货款中能够经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额负债在财务处理上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
  
  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上述内容向您介绍了自有资金是如何计算的以及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在入账以及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一定要将自有资金计算清楚,认真核对。这涉及到企业报税等问题,若是有差错将会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情形严重的话可能会被罚款甚至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 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
      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一、投资债券基金和自己买债券有什么区别债券基金有什么优势1、?更广泛的债券市场参与性。......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什么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文件,大部分合同上都约定了债权债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转让合同权......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1.规定一些强制性规范。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结果.是否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一项自由权利.任何个人和机关都不......

·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了,那么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一、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公民要是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有诈骗行为的话,此时构成的为合同诈骗罪;而要是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同样实施了诈骗行为的话,......

·民间个人借条范本怎么书写?
      民间个人借条范本怎么书写?一、规范的个人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

·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
      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一、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

·注册资本的投资款是否可以使用?
      注册资本的投资款是否可以使用?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验收注册资本,在“验资”过程中(大约一个月),资金被冻结在指定帐户内,不能用。公司批准成立后,......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对夫妻离婚时,只有将所有的债务都处理清楚,离婚夫妻之间才能真正的如他们所愿,即二人从此不再有任何牵连。那具体而言,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