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自有资金计算公式
  
  自有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用于流动资金的部分较为合理。否则现在算的借款企业都不需要资金,其实并非如此。
  
  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考虑的科目占比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公司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差距较大。所以测算时如果考虑非公式中其它科目,还要通盘考虑。
  
  借款人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总资产-流动资产)
  
  其中长期负债主要是长期借款(如有)
  
  如为正数,则表示为借款人自有资金;
  
  如结果为负数,则表示自有资金为零。
  
  二、自有资金的规定
  
  所谓自有资金,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并毋须偿还的那部分资金。是与借入资金对称的。
  
  三、自有资金的来源
  
  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构成:
  
  (1)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等;
  
  (2)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积累,即按国家规定,从成本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项专用基金;
  
  (3)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
  
  例如,应交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以及某些生产周期长、按完工程度预收的货款中能够经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额负债在财务处理上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
  
  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上述内容向您介绍了自有资金是如何计算的以及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在入账以及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一定要将自有资金计算清楚,认真核对。这涉及到企业报税等问题,若是有差错将会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情形严重的话可能会被罚款甚至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是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内容,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如果不满意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层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处罚,是行为人没有......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违反......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在夫妻离婚时,最关注的三个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都包括哪些人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关于司法机关罚没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借款的目的是满......

·现金借款逾期100天的后果有哪些?
      现代社会很多人会提前消费,那么贷款则是现在人们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贷款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选择银行贷款、信贷公司,贷款的方式途径也有很多......

·民间小额借贷的规定是什么?
      民间小额借贷的规定是什么?民间小额借贷的规定是在签订相关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合法的借贷关系是法律当中所允许的,一般情况......

·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有哪些
      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有哪些内容?债务转让三方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

·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
      在许多的离婚起诉案中,无非就是为了离婚财产这个问题不能和平离婚,其中就存在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这个问题,您都知道在婚姻中存在夫妻共......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是有作用的。作用是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起诉的话,法院会强制要求欠钱人还钱,如......

·报过案借条诉讼期怎么计算?
      报过案借条诉讼期怎么计算?1、报过案借条诉讼期依旧才从对方明确表示不还钱时开始计算,因为报警不能中断诉讼时效,也不能中止诉讼时效。2、根据《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