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节能、环保的代步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其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愈多。我们一般认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一种。其在行驶过程中,也可能与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一、电动车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该规定,只有那些时速低、重量轻,不具有一般机动车的危险性的电动自行车,才会被认定为非机动车。
  
  实践中,电动自行车一般认定为非机动车,但如果其超过20公里/小时的国家标准上限,极有可能要认定为机动车。在现实中,有不少人会私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调高时速),以达到提高行驶速度的目的。若违反交通规则或相关法律规定,引发一定后果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交通肇事罪。
  
  如果醉酒的话,则可能会触犯危险驾驶罪。
  
  二、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以上是关于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说明。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骑行电动车时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要做的是: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服从交通警察处理。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通知交管部门就相关的责任进行认定,这样好进行下一步的求偿。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存在交......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现今中国,汽车饱有量急剧增加。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也就意味着汽车行驶的风险也在不断的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样在增加。那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

·债权债务转让车辆协议怎么制定?
      债权债务转让车辆协议怎么制定?现在的社会流行起了先消费后还款的消费模式、这种消费模式虽然能在当下享受到不花自己钱消费的乐趣,但也会日后的生......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由受害人来行使追偿权,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

·办理收养证书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证书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

·一、交通事故赔偿损失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损失会赔偿什么项目?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

·公司法人怎么交社保吗手续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公司法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公司企业必须为其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作为......

·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
      我们知道,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交房日期以及违约赔偿的相关条款。那么当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我们应该怎么办......

·追尾交警处理要扣分吗
      1、不需要报警的,自己双方能协调处理,或私了后各修各车,或走后面车的保险给前车修车,这都不需要扣分罚款。2、如果报警了,是要被扣分罚款的,因为......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交付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现实中卖方在实际交房房屋的时候,也有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