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法院才会受理,直接去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被受理的。
二、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三、法律依据
(1)《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四、注意事项
还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5月1日起,有些劳动争议被告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制:经劳动仲裁裁决后就生效,即使不服也不能再到法院起诉了,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相信您已经得到了答案。其实,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还有很多法律规定必须遵守。法律对于案件的处理机制、处理原则、处理机构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只有在依法的情况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才能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对于工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质量,工程的质量和千万人的生命财产相关。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划分包括一般质量事故、......
·工程垫资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
工程垫资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一、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工资总额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
·跟别人介绍工程有责任吗
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其二、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遭遇工伤的话,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赔偿数......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工程投标保证金和一般的投标保证金是一样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一般在工程合同中,?工程发包人在合同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但就目前情况而言,许多的建筑工程承包人对于履约担......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和验收规范都应该是比较清楚的,而且现如今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已经形成......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一、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基本流程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