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可能会觉得所租的房屋装修的不够好,于是又自己掏钱进行了装修,其实这样是很容易引发房屋租赁装修纠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来讲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那么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有什么原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修投入损失的处理是房地产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房屋装修是指为使房屋内部环境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使用装饰材料对房屋的内部装饰修建的工程建设活动。在房屋租赁活动中,装修具有以下特点:装修物归承租人所有,房屋承租方为装修方,装修投入的材料的所有权归承租人。装修物与房屋具有相对不可分离性,因装修物并非一般的陈设物,一经装修,即与房屋紧密结合在一起,要使装修后的房屋完全恢复原状,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并且在经济上也不合理。正是基于上述特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由于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使用权暂时分离,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实质上属于我国民法规定的添附,即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到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财产状态。
根据我国民法有关物的添附的规定以及审判实践中租赁房屋装修投入纠纷的不同类型,处理此类案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侵权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非财产所有权人只有在取得所有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为侵权行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承租人只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在未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应承担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此种情况的具体处理办法为:承租人对其投入的装修物,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其拆除;不能拆除的,房屋所有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承租人因拆除装修物造成房屋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约定原则。
该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双方事先约定了具体的处理意见,且该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正常终止。承租人经所有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属于合法的添附行为,对装修投入损失的承担按事先约定的办法进行处理,这是我国民法自愿原则和民事权利可处分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六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公平合理原则。
此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双方未对装修补偿作约定,且合同属于正常终止的情况。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后对房屋进行装修是一种合法的添附行为,但双方未就装修费用的承担问题事先约定且合同属于正常终止,实践中一般以公平合理的原则加以解决。具体处理办法是:承租人投入的装修物,能够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归自己所有;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四)违约过错责任原则。
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为装修行为,若原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者一方违约,必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可能造成另一方当事人因装修投入的损失或利益的丧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因此实践中处理这一类型纠纷应适用过错原则。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是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为前提条件的,房屋一经装修,必然就存在着双方当事人对装修的责任承担问题,而并非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过错行为引起。实际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尽管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进行装修是以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为基础的,但是,房屋装修并非租赁合同成立的必然产物,即存在着房屋所有人同意这一前提。确切地说,在整个租赁合同中,房屋装修的权利义务既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又相对独立于房屋租赁关系而存在,这是物的添附在合同中体现出来的特殊性。一方当事人只有违反了房屋装修的权利义务关系,才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包括利益的损失),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只拥有使用权,当然也不能破坏了房屋原本的设施、建筑等等,如果是经出租人同意的话,则允许进行适当的装修。而要是因为装修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当事人就要清楚的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房屋租赁装修纠纷才好。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一、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
·没有立遗嘱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没有立遗嘱子女如何继承房产?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
·一、满足夫妻房产共有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满足夫妻房产共有财产的条件是什么满足夫妻房产共有财产的条件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
·买的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
买的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将这样的一种使用的权利,进行一个分割,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第...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卖出住房
卖出住房你应缴这些税费对于将手头房子出售的重庆人,在卖房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税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