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丁方: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四、丁方确认其对甲方RMB 万元的到期债务,依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直接向乙方支付;
  丁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后丁方对甲方的债务即告结清。
  五、甲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丁方向其履行债务,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甲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丙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之债权未能依据本协议得到有效受偿之前,丙方在原债务范围内仍承担连带偿付义务;
  如丁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履行偿付义务,乙方有权向丙方继续主张权利。
  七、丁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丁方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向乙方直接履行债务;
  2、如因丁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丁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乙:
  丙:
  丁: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因为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债权债务,所以在股权转让前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对于双方来说,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是有必要签署的。经过协议书确定,债权债务也就完成了转移,原股东不再享受公司债权,也不再承担公司债务。今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份协议书就是解决争议的依据。
  
  
  


·网贷欠钱那人总是不还可以怎么办?
      网贷欠钱那人总是不还可以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处理,对于存在故意欠钱不还或者诈骗行为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很多网络贷款平台虽然已经......

·债务纠纷的官司该如何打?
      在债务人耍赖拒不还款,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纠纷的官司该如何打呢?此外,一般民事类的诉讼都会涉及到......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一、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根据合同法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

·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借款合同它不仅仅出现在商业借款活动中,也时常会被适用于私人借贷,但可惜的是......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一、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诉权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公民只要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均有权提起......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近现代以来,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也能识别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犯罪分子需要打着合法目的的幌子去欺骗他人钱财,非法集资的行为也是属于这一......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后并不会责令犯罪分子支付罚款,而是需要支付罚金。根据《......

·欠钱不还去哪起诉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怎么写?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怎么写?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需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双方离婚的时候,曾经所背负的双方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是一起偿还的。......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一、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

·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
      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一、存单质押贷款以登记为主的公示方式的确立在比照有体物的抵押和质押制度而设立的权利质押和权利抵押中,我们看到依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