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 一、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
  就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二、如何确定车祸纠纷起诉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因此,交通事故纠纷的审理法院直接决定了损害赔偿数额的大小。选择管辖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选高不选低”是交通事故赔偿应遵循的铁律。
  我国的法院很多,但不是每一家法院对当事人遇到的车祸纠纷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提起诉讼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话,那么案件就无法得到受理、解决。在看完了上文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了吧。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无证驾驶撞车了怎么办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

·交通事故有人伤可以代位吗?
      交通事故有人伤可以代位吗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车辆损失可以申请代为赔偿,而......

·儿童交通事故理赔费用包括哪些
      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闲钱购买车辆,因此,道路上的车辆逐年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提高。儿童由于年纪尚小,且缺乏......

·有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吗?
      有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吗,社会抚养费属于刑事处罚,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期间恶劣可能会被判刑,不缴纳社会抚......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一般分为酒驾和醉驾的两种方式,然后两种方式都是有不同的处罚的。我们现在的生活中......

·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作出的,这是个很重要的划分,往往关系着事故的处理与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对于现在的孩子,说起来他们的生活条件都是非常优越的,在上学上不仅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各大学校配备的校车也为他们的上学......

·车在外地出了交通事故
      车在外地出了交通事故,要看是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有没有伤人。1、如果是双方事故或者有伤人,那么先报警,等待交警来到事故现场判定责任。2、打保......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中的受害者,可以根据购买的保险向保险公司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中的受害者,可以根据购买的保险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理赔。但进行理赔,也是需要符合相应条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理......

·一、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是多少?交通事故假肢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

·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上停在路边的车怎么办?
      现在,随着人们的经济水平的增加,现在我们会发现,基本上每一个家庭都有一辆私家车。当然,不仅仅是私家车,非机动车辆,比如说摩托车,电动车等也已......

·饮酒驾驶撞车该如何处罚
      饮酒驾驶撞车的处罚要分两种责任:(1)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