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打人怎么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国的日益发展,各种事情都慢慢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打架是最平常的一件事,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可是另一种打架,我们见过吗,交通事故打人怎么处理呢,如何处理赔偿呢?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中发生打人事件怎么办:
  
  打人事件,建议及时报警处理,需要根据伤情鉴定确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何处理赔偿:
  
  不但要承担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受害人还可以告恶意伤人罪交通事故赔付项目如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5、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如果真的发生交通事故打人怎么处理呢?别忘了,我们有法律的保护,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让警方来处理此事,让对方赔偿或者是道歉,如果对方态度强硬,不给予任何赔偿,拒绝道歉,那么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安全和合法权利。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也是需要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给新车购买保险是大多数车主会做的事情,但是车辆保险有很多种。除了国家规定必须买的交强险以外,车主必买的就是车......

·事故发生交强险有车损赔偿吗?
      一、事故发生交强险有车损赔偿吗?交强险是赔对方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自己的车撞到了其他的车,或者是撞到了人、自行车、电动车等,执法部门认定......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

·交强险住宿费赔偿属于赔偿范围内吗?
      交强险住宿费赔偿属于赔偿范围内吗?一、交强险住宿费赔偿属于赔偿范围内吗?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

·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
      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违章停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因此治理违章停车就变得尤为重要了,对于违章停车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公民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一、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3.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