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这份施行细则是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
1、房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
2、应税房屋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算。以后各征税年度,除新建、扩建、部分拆除、毁损等原因变动原值外,不再变动计税基数。房产原值不清或者原值不实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屋核定。
3、新建、扩建房屋从竣工验收(包括未验收已使用)时起征税;旧房从调入的次月起征税。拆除、毁损或者调出房屋,从拆除、毁损或者调出的次月起停止征税。
4、除《条例》规定免征房产税的房屋外,下列房屋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1)、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办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
(2)、安置残疾人占总人数35%以上的社会福利工厂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
(3)、企业租给职工的住宅暂减征50%的房产税。
前款所列免税单位以及《条例》所列免税单位自办工业、商业、服务业使用的房屋或者出租的房屋,应当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权限审查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
6、房产税纳税期限:
(1)、以房产余值计征的,分季(定于3月、6月、9月、12月)缴纳;
(2)、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按月缴纳。
7、纳税人应当依照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将房屋的座落、构造、面积、用途和房产原值或者租金收入情况,据实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
纳税人变更住址,转移房屋产权,或者新建、扩建、拆除、毁损房屋使计税基数发生变更的,应当从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8、房产税向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房产税几乎每年都会进行着小幅的改动,所以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也就对国家给予我们的优惠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相信在购房时也就会更加理智的去选择。
·新婚姻法前 买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婚前买房的这种情况不一定离婚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都是归其中一个人所有的。所以关于房产的分割,您千万不要臆断,一定要参照我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
·遇拆迁时,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
遇拆迁时,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一、住改非房屋的认定第一、依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可以直接认定房屋的......
·购房时候可以把违约金写多高?
购房时候可以把违约金写多高?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公司在租赁房屋时需要与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许多人对于租赁合同的格式以及注意事项并不了解,往往随意签订,造成纠纷。这里的......
·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未成年人的房产自然是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的,这也算是其合法财产中的一部分,一般只能由其个人进行处分。当然,由于此时未成年人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
·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怎么办
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怎么办一、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1、个人贷款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
·商品房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清。先到银行查清尚欠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还清所余贷款,然后由银行出具还清的证明和同意涂消房屋抵押的证明,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涂消抵......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
·购买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