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在濮阳市,企业家因为城市发展而面对自家企业被拆的问题,估计最关心的就是国家到底可以赔偿自己多少和这期间,自己又需要注意一些什么了。下面我们就将有关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规定罗列出来,给大伙参考参考。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
  
  一、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
  
  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
  
  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二、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但是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
  
  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三、停产停业赔偿。
  
  1、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
  
  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濮阳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相关整理。因为这只是大体的规定,具体的相关内容,还需以当地下发的文件为主。但是在面对企业被拆问题时,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利益被侵犯,可以授权当地律师与相关部门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对其提起诉讼,以保全自己的合法利益。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是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实践中成立不同类型的公司,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其中成......

·有限公司分立股东会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有限公司分立股东会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一、有限公司分立股东会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

·公司有问题股东要负责么
      公司有问题股东要负责么一、公司有问题股东要负责么公司有问题股东是要负责的。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流行着一种说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诱导下,许多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往往利用手中大大小小的权力,收受利害关......

·股份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一、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一、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

·公司合并公司法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合并公司法的形式有哪些?当今社会,很多人选择自己建立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强强联合是很常见的商业手段,公司在联合之后就会涉及到一系列的......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有的时候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会通过增资的方式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金。这样一来的话,公司既可以筹纳到......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公司法有限合伙的优势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有限合伙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之前存在的无限公司向比较,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