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怎样处理解决呢。很多人问我们,而双方当事人能否调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解?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的情况下可以调解吗?现在网的我们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正确的程序应该是先作出责任认定书再在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情况下交警才能启动调解。而不是交警主动要求双方调解。在对方无意调解的情况下,你方可凭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交通管理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出具和送达事故认定书的行为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认定或者调解协议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作为交管部门调解应是建立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就当事人对自己该如何承担责任应当十分清楚,而本案中交警在没有做出责任认定书之前,就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属程序违法。根据现行法律,轻微交通事故可以私下调解结案,但经过交警部门正式调解的必须以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在未作出责任认定书就进行调解的,就可能有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二、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三十二条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三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第三十四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交警在交通事故责任未出时候进行的条件是属于程序违法,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双方达成协议之后向交警提出的调解请求。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您已经有了答案了,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存在着很多问题,可以咨询的律师们。
  
  


·辞退员工补偿金交个人所得税吗
      辞退员工补偿金交个人所得税吗?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吗?
      一、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吗?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二手房交接是购买二手房的程序之一,只有进行了房屋交接,购房者才能正式入屋居住。但实践中,因交接而引发的纠纷却不在少数,其中有的人没有正确的处......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

·汽车多久年检一次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

·交通事故中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筋一般可以休息多久?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筋一般可以休息多久?员工上班时间出车祸公司处理工资。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受伤,则属于工伤;2.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时会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但是有时却调解不成,走上诉讼的道路。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管......

·一、爆胎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是谁负?
      一、爆胎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是谁负?1、其实说起来基本爆胎引发的交通事故都是要负责任的,具体看责任轻重,如果轮胎老化或者知胎压不正常行驶或是轮胎有......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