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交通事故各方利益。很多省市都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规则办法,那么湖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给您具体说一说。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认定事故责任。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多方事故责任划分,可以有多个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第四条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及所起作用大小,认定事故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无法认定、案件主要事实或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第六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死亡及疑难案件的责任认定,应经集体研究决定。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讨论、审核、复核制度。
  
  第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如下规定认定责任:
  
  (一)未取得驾驶证或酒后及注射、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和驾驶报废、拼装机动车辆的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上加一级责任(不重复),但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含)的除外。各方均具有以上违法行为的,事故责任不变;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各方有报案条件均未及时报案,造成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由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或非机动车方承担次要责任;机动车之间和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五)相继发生的多起道路交通事故,按每起独立事故认定当事人责任。无法独立区分的连环事故,按一起事故认定当事人责任;
  
  (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无能力采取警示措施引发次生事故的,按一起事故分阶段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七)教练员随车教学过程中学员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其责任由教练员承担;
  
  (八)指使、强令他人违法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其他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因违法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实施或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八条 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本规则附件情形的,按附件认定责任。
  
  第九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综上所述,针对在湖南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进行处理,认真勘查事故现场,综合各种证据出具真实客观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的,可以根据规则要求向上级部门反映。
  
  


·一、交通事故人伤怎么垫付商业险?
      一、交通事故人伤怎么垫付商业险?交通事故人伤商业险的垫付是通过自行支付医疗费的方式,有责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有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

·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我们去买房的时候除了会考虑房子自身的价值外还会考虑到房子所在是否有配套的停车库或者停车位,每个房子都会由固定的使用年限也就相应地意味着车位会......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会被认定为交通......

·交通事故报警应该怎么做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应该报警处理,当然这可以说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但也有不少的人其实并不清楚交通事故报警的具体应该怎么......

·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过后会移交给法院吗?
      一、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过后会移交给法院吗?是会移交给法院的;1、刑事诉讼法第33条明确提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

·车祸私了后保险理赔吗
      车祸私了后保险理赔吗一、车祸私了后保险理赔吗看具体情况,有两类。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

·辞职后可以个人自己交社保吗
      辞职后可以个人自己交社保吗被单位辞退后社会保险关系转为自由职业者,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会发生,因此带来的交通事故问题常常困扰着我们。今天,我们就为您谈谈交通事故责任的垫付问题,当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方......

·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为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为多久?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严重,导致他人身体受伤、残疾或者是死亡的,那么此事的时效为1年。如果不严重,只是造成了财产损失的......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法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对购房者的利益是一种侵害,同时也会构成违约。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