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3、取保候审申请书。二、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三、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们法院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过要注意,虽然刑诉法中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但这里并不是指三个机关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时候,累计加起来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而应该是分别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至于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也比较明确,只能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朋友、情侣并不能为其申请取保。
  
  
  


·交通轻微人伤全责方赖皮怎么办?
      交通轻微人伤全责方赖皮怎么办?一、交通轻微人伤全责方赖皮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处理,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

·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怎么办
      对于财产类的犯罪,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除了会判处主刑外,同时还有可能判处罚金、没收财产这样的附加刑。既然法官判了罚金的话,那么罪犯就应当......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要去吗?
      一、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要去吗?必须要本人去;1、醉驾案件,全称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如果案件......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通常都是有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但事故的处理也是规定了时限的,如果任由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话,则就有可能无法及时的处理事故,有......

·货车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与个人房屋买卖交易税费对比
      公司和个人房屋买卖因为交易主体的不同,在手续、收费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而其中最引人关心的就是交易税费的不同了。公司与个人买房在土地使用税、......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在有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属除了可以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要求肇事者赔偿外,同时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由于这并不属于直接损......

·电瓶车撞汽车新交规受伤了怎么陪
      首先要看自己要承担多少责任,然后才能根据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

·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
      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车祸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发生车祸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导致了人员的死亡。此时赔偿肯定是在所难免的了,那您知道车祸撞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