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我们的选择是比较多的,二抵押贷款就是一种常见的贷款的方式,也是经常使用的。那么,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政策有哪些呢?担保的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政策有哪些?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⑴土地所有权;
  
  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⑶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⑷抵押担保的范围;
  
  ⑸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担保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综上所述,关于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办理贷款的时候,需要进行担保的时候,是有严格的认证条件和要求的,我们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贷款的发放,另外,担保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担保的风险等问题,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以借款名义受贿该怎么认定
      关于受贿罪,现在具体的表现形式是很多的,除了常见的主动索贿和收受贿赂外,同时还有可能带着其他一些“合法”的名义进行受贿。那对于以借款名义受贿......

·疫情信用卡还款延期怎么申请?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信用卡延后还款的,可以事先拨打银行的服务热线,客服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跟进处理。一、疫情信用......

·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一、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若是借款人有两个,那么可以自由的选择是写一张还是写两张借条,若是写一张借条,那么就构成了共同债务关系。若借条有两个借款人......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小赌怡情,而大赌则就伤身了,甚至在实践中有人嗜赌如命,输掉了一切。那要是老公欠赌债怎么办呢?此时是否需要老婆来偿还赌......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一、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

·借条打条子怎么书写有效?
      借条打条子怎么书写有效?借条打条子应当书写以下内容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离婚补偿款欠款无期限,离婚房屋补偿款时限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

·仅仅就合同货款支付首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仅仅就合同货款支付首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