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筹资方式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筹资方式有哪些,其中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筹资方式有? 一、按企业筹措资金的形式分为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
  从企业筹措资金的具体形式来看,融资方式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是将企业当年产生的利润进行分配后,留存部分收益作为未来的投资资金。采用内部融资方式,企业无须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但由于资金的占用,会产生机会成本;而且由于留存收益来源于企业内部,不会发生外部融资的费用,使得内部融资的成本很低。
  外部融资是指企业从外部通过借款等方式取得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的的过程。外部融资又可分为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融资是企业通过出让部分所有控制权来换取外部投资者资金投入的一种融资方式,体现的是一种产权交易关系。债务融资是主要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向社会或金融机构借入所需资金,并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体现的是一种抵押债权债务关系。
   二、按资金的来源渠道分为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
  融资方式按照资金的来源渠道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债务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和卖方融资等,企业的债务资本来源可分为向金融机构贷款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券两大类,具体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权益融资包括上市股票融资和非上市股票融资,企业进行上市股票融资主要以公开上市的形式通过向公众投资者发行新股或增资募股获得权益资金,非上市股票融资主要在场外交易市场通过私下协商方式或定向募集方式发行股票,其发行对象往往是各类特定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三、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
   (一)债务融资性融资工具
  债务性融资方式的优点在于资金成本较低、保证控制权、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同时缺点是融资风险高、限制条件多、融资额有限。债务性融资方式能够提高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发挥企业的财务杠杆效应,同时利息的税前扣除能够起到抵税的作用。与权益融资相比,采取债务融资时,企业必须按期还本付息,债务融资比权益融资对经营者的约束力更强,财务风险更大,但债务融资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从西方各国并购的经验来看,债务融资是杠杆收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不仅有商业银行,还有大量的保险公司、退休基金组织、风险资本企业等机构都可以向优势企业提供债务融资。债务性融资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应收账款融资、商业信用融资、融资租赁、可转换债券等方式。
   (二)权益性融资工具
  权益资金融资方式在我国以发行普通股为主,这种方式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知名度、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其他公司和客观评价企业。通过权益融资获得的资金,不存在到期不能偿付从而引发破产的财务风险压力,该方式融资成本较高,切可能引起最终丧失企业控制权的风险。权益融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指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和定向募集等形式;二是股权支付,即通过增发新股,以新发行的股票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从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权。
  股票融资属于标准化的市场行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上市股票融资的融资对象范围广,获得的资金量大。其次,上市股票融资的门槛高,对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净资本以及股票发行规模等因素有严格要求,而且必须进行公开的信息披露,接受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配股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增发和配股的优点在于:不需要支付利息,公司只有在赢利并且有充足现金的情况下才考虑是否支付股利;无偿还本金的要求;由于没有利息支出,经营效益要优于举债融资。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应该全面了解了企业的筹资方式,以及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筹资方式有哪些,债券债务的融资方式可以更好的保证企业的控制权,充分的运用到财务杠杆,不过存在按期归还本息的风险,企业在选择的债券债务融资方式的时候也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一、金华浦江律师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

·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所谓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通过市场定价发行,所......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流程是什么?在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中的企业也是不断建立,按照公司法要求也会设立一名公司法人,如果出现了意外情况造成公司法人突......

·公司注册需要几天 公司注册每一个流程
      公司注册需要几天公司注册每一个流程步骤都会有时间的限制,我们在办理每一个流程中要掌握好时间,以防止错过办理其他事项,我们会为您介绍公司注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股东不是经营者,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1、核名资料: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3-5个,写明经营范围。地点:工商行政管理局时间:5-7个工作日获得文件:企业名称预先核......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企业和公司的关系可能对于您来说两者都是一回事,公司肯定就是企业,企业也就是公司,没有什么差别。但是,我国的公司......

·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有什么规定
      两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有什么规定在中国,两人股份公司一直是不错的合作方式之一,倍受创业人士的喜爱。与一般公司的注册要求相同,两人股份公司同样......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害,有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可以向不同的部门投诉:1.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申请仲裁。一般企业商业秘密在进行商业活动的情况下才有可......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公司的发展是十分迅速,例如阿里巴巴等大型公司已经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同时公司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一、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