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要交的税包括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会取得各种各样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年终奖等等。其中大部分都是需要纳税的,那具体来说,劳动者要交的税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工资
  工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经济补偿金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保险金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4、其他收入
  (1)稿酬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包括个人从事设计、会计、咨询、审稿、演出、广告等。
  (3)其他
  个人所得税应税范围并不仅限于劳动者,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5、所有的收入都要交税吗?
  有些收入属于减免税收入,比如说离退休工资、保险赔款、国债利息所得等;有些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比如说农民取得的种植、养殖等所得。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通过以上内容分析,我们了解到劳动者的收入不是全部都要纳税的,其中劳动者要交的税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等,但如果属于退休工资、保险赔偿的话,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用纳税的。具体该如何纳税,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其他栏目进行了解。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

·肇事逃逸受害人交强险赔吗?
      一、肇事逃逸受害人交强险赔吗?1、首先,在能够找寻到逃跑的肇事车辆情况下,责任是由逃逸一方承担,即对方承担全责,因此您这边产生的车辆修理损......

·离婚文件提交后两年自动离婚吗?
      离婚文件提交后两年自动离婚吗?不可以的,婚姻法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交通事故车损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叫肇事逃逸?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叫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一、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

·退车险的条件
      退车险的条件都包括哪些一、退车险的条件都包括哪些退保的车辆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

·广州市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广州市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是什么?自网约车新规出台后其严格性让人惊讶。其中各省市的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各不相同。广州市作为较早开放......

·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
      由于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有的人在交通肇事后,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的进行赔偿;而有些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能够......

·北京单位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单位如何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伤亡的则由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赔偿。但是会存在着这样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如果公司单位执行公司任务时,发生......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垫付?1、交通事故误工费由暂时不能获得收入的人自己先垫付,之后可以向责任方索赔。责任方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话,公司部可以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