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五险一金是企业为员工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总称。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了在职员工必缴纳五险一金。部队的士兵一样需要办理,那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以下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士兵退伍后社会保险怎么办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5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二、退役士兵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退役士兵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方式有三种:1、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以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以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的身份参加新型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关于士兵办理社会保险的其他规定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我们知道,普通人在更换了工作单位之后,社会保险同时可以转移到新的单位,在士兵退役后,原来在部队的社会保险一样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可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纳。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先垫付,住院费用可以由被撞人先行垫付,之后由保险公司报销或肇事者赔偿。“出交通事故后......

·一、有人伤的交通事故结案需要多长时间?
      一、有人伤的交通事故结案需要多长时间?有人伤的交通事故结案需要六个月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

·交接房屋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接房屋的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交接程序如下: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候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广大车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担的......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交通事故伤一般骨可以评残,具体的评定等级情况可以对照相关规定来执行。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

·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伤者治愈之后,就会涉及到对事故处理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对......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房产交易的手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但针对一手房和二手房来看,其实在一些细微之处,还是存在不同的地方。若当事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话,则可以事先了解......

·我国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

·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范围有哪些
      在生活中,汽车租赁的现象并不少见,其实汽车租赁是一种合同行为,租赁双方在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时是需要粘贴印花税的,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接下来,......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路面上车辆越来越多,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量也逐年递增。现实中经常存在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造成的纠纷,所以很有必要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我国早些......

·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撞车有对方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有对方是事故的全责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醉酒驾车从字面意义上了解就是喝醉酒之后开车。我们知道,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醉酒状态下开车很容易发生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