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平时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平时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进行赔偿的问题,如果交警部门在事故后判定了责任方,那么责任方应该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拒绝赔偿的话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该怎么办以及责任方需要赔偿的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一)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
  (二)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 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赔偿的内容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上文就是“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应该怎么办”的答案。综上所述,责任方如果拒绝赔偿,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责任方应该就误工费,住院费等医疗费,交通费等等方面进行赔偿,相关数额由法院裁定。


·一、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可以享有?
      一、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可以享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不可以享有,因为虽然说对未成年人来说,他不能够享有相关的一个务工费用,毕竟他还......

·机动车辆闯红灯怎么判定?
      机动车辆闯红灯怎么判定?闯红灯是以“电子警察”拍照为依据。在相关路口,“电子警察”会连续对车辆进行两次拍照。如果后一张照片显示,红灯亮起时,......

·提出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我国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司法实践中,因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造成经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金额也不同,......

·月工资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
      月工资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几年城镇面临需要改建的房屋越来越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但是在改建期间往往都会涉......

·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
      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

·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

·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
      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1、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车位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车位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车位赠与合同怎么写?现在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马路上拥挤不堪,就连停车的位子都很难找。许多小区的免费停车位根本不够......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交通法规规定:“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

·当事人以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
      当事人以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

·离婚起诉书要提交几份
      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要递交离婚起诉书。那么您知道离婚起诉书要提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