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了车辆全险,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买了车辆全险,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不理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四、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五、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理赔。
  
  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等证据。
  
  六、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理赔
  
  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八、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出事故,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才真正的保险。
  
  九、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理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十、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理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理赔的是原厂车,自己假装的配件在事故中有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十一、不是整车丢失、不理赔。
  
  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车辆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通常情况下,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不能单独投保。这样一来,如果主险赔付后责任终止,附加的其他保险大概率也会随着主险合同的终止而结束。也就是说,可能明明自己交了4份保障的钱,但是只享受到一份保障的赔付后,其他的保障也随着赔付没了,附加险的钱白交了。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交警的警告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交警的警告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交警通常会予以警告。通常这种警告都是口头上的。因此,对于这种口头上的警告您就比......

·车祸后误工费赔偿需要证明吗?
      车祸后误工费赔偿需要证明吗?一、车祸后误工费赔偿需要证明吗?(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

·机动车车险折扣如何计算
      一、机动车车险折扣如何计算?一般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具体......

·随着互联网以及智能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交软件也在不断的
      随着互联网以及智能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交软件也在不断的丰富着人们的生活,人们在社交软件上的交流已经大大超过了用电话、短信的方式交流。特......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1、河南省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若是为车辆够买了商业险的驾驶员逃逸,保险公司若是不仅对投保人说明了免......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打击力度,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打击力度,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车的,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另外,当事人还会被公安......

·外出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驾驶的机动车停放在相应的停车场内,而停车
      外出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驾驶的机动车停放在相应的停车场内,而停车场也会根据实际停车的车型、时间等等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为停放的机动车提供一定的安......

·大家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
      您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在我国,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驾驶者在经过酒精测试之后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聘请律师要注意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若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才好的话,此时一般都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但交通事故律师也不是随意聘请的,其中需要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