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小区通行道路适用醉驾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九、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十、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摩托车也属于我国范围内的机动车。醉驾摩托车抽血后显示是醉驾就要承担醉驾的后果。根据情节额轻重决定使用刑罚还是行政处罚。因此,不要在有任何侥幸心理。无论是醉驾摩托车还是其他机动车都是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险行为,每个人都不应该拿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怎么计算?
      八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司法实践中一般......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一、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一、交通事故要赔偿车辆贬值吗?
      一、交通事故要赔偿车辆贬值吗?首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七条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财产损害......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工伤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停职......

·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
      有车一族的小伙伴,您每个人都会买车险。车险是对我们利益的保障。最近不少小伙伴咨询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怎么报划痕险。当我们自己碰了车想要找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理赔的原则是什么
      员工因公出差,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的必经之路遭受到交通事故的话,理论上来说属于工伤的范围,但是相比于在原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的这种情况,在工作岗位以......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赔偿,根据坠物来追究责任。大风天气预防高空坠物怎么办?1、不......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中的受害者,可以根据购买的保险向保险公司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中的受害者,可以根据购买的保险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理赔。但进行理赔,也是需要符合相应条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理......

·交强险与三者责任险赔偿程序都有哪些?
      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上遇到的交通事故时,在无过错责任下,交强险对保险公司是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三者责任险则是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承担责任......

·发生事故后,车的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第一、购买划痕险有必要吗目前车险分为两个体系,分别是交强险和商业险,而前者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车主必须购买的车险,但是后者则是自由选择的,因而......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更不能开车。而且在事件的严重性上来说,醉驾比起酒驾是更为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所谓“饮酒”驾车,也称酒后驾车,指的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人驾驶车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