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一、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恶意负债是指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通过恶意制造虚假债务的手段使自身负债,从而获益。离婚前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
  
  4、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等。
  
  二、如何应对离婚时恶意负债
  
  1、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2、对于制作欠条虚假债务的:需与债权人对质,询问借款事宜的具体细节问题,审查债务形成时间、举债必要性,债款的用途及与之相印证的文件。如对债务真实性存疑,必要时可申请做笔迹鉴定 (着重查明举债时夫妻双方是否同时在场作明确表示、是否有第三人在场、此前是否向夫妻二人主张债权、债权人为何在夫妻二人离婚之际方才主张债权等)
  
  3、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三、夫妻离婚转移财产的表现形式
  
  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遇到类似情况就束手无策。实践中,转移财产常见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四、怎么防范转移财产
  
  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夫妻可以对大宗存款设个联名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3、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4、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恶意负债是一种违法的现象,正常的自然人务必要避免。生活中,离婚时涉及到对方负债时,请务必要多加小心,因为很多时候,很可能就会是恶意负债。至于一方在离婚时恶意负债的情形,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一些涉及到刑事诉讼的问题中,在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国家在刑事诉讼法的条款中都有规定。刑事诉讼法也是您生活中会经常用到的一个法律体系。......

·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是什么??一、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第一是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以申请人的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人接受债权凭证。由于......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债权债务的纠纷是相当不容易解决的,所以在涉及到有关债权债务等问题时最好是先了解一下债权债务在法律中有什么规定,而......

·人民教师欠钱不还怎么办?
      人民教师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民教师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及时的与其进行协商处理,要求直接还款或者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

·遇到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企业协商2、向企业发催款函。3、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一)当事人起诉,首先......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亦是如此。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适用香港仲裁条款?
      股权转让就是投资者在其所投资的企业发展到相对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将所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获得利益的过程。那么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适用......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只有借条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什么一、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什么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

·借条协议过期怎么办民间借条担保合同?
      借条协议过期怎么办民间借条担保合同?1、借条协议过期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办理民间借条担保合同,我们国家版当中所规定的担保合同应当应不予借款合同......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不属于。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