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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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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按照相应的赔偿系数,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数额:
  
  1、一级伤残:100%
  
  2、二级伤残:90%
  
  3、三级伤残:80%
  
  4、四级伤残:70%
  
  5、五级伤残:60%
  
  6、六级伤残:50%
  
  7、七级伤残:40%
  
  8、八级伤残:30%
  
  9、九级伤残:20%
  
  10、十级伤残:10%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这类受害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进行相关的治疗确保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案件受害者应积极的进行伤残鉴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类交通案件的驾驶责任者和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对这类人员进行赔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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