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还分城镇农村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还分城镇农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要分户口,因为赔偿基数标准不同。但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如果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是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的,但目前法律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是以上年度收入为基数的,所以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也是有所不同,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情况来进行认定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八级伤残明细赔偿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八级伤残明细赔偿有哪些?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随着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许多家庭都购置了汽车。但是为了避免汽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现有很多保险......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基于过失“二次碾压”的,同上。三、基于明知发生了事故又“二次碾压”致死的,此时......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您在生活中驾驶汽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是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定义是谁的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等。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如果是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是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老板不仅要全额给付工资,还可以按工伤申请保险赔偿(一般都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用之前购买的交强险理赔的,购买的这些保险必须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才去买保险......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包括什么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一、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二手车付款的方式作出限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这个要和开发商商讨,因为通常交了首付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赔偿对方购房总价的20......

·交通肇事罪年最新刑法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些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驾驶员违规驾驶导致的,如果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责任方负有刑事责任的,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在这方面刑法有相关的......

·坐牢要交生活费吗
      不用,服刑人员的衣服、伙食都是由国家来承担的,不向罪犯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大家统一穿囚服,坐牢自己不用......

·债权转让不过户的车可以买么?
      债权转让不过户的车可以买么?一、债权转让不过户的车可以买么?因为在抵押期间,原车主的债务无法履行完毕,而抵押公司只好通过低价来处理。由于抵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