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仲裁裁决协助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仲裁裁决协助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理?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汽车过户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汽车过户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二、办理车辆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5、行驶证原件;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综上所述,在车辆产权纠纷中,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支持当事人过户请求,会出具协助过户通知书。如果对方不配合,当事人也可以单方去办手续。带上仲裁书,车辆登记证书及协助过户通知书和身份证等,去车管所办理。车管所将原行驶证作废,出具新证。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作为肇事的一方,需要结合对此次事故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然而,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下,......

·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
      交房是整个购房过程中矛盾最集中的时期,而往往此时一些关键问题又最容易被您忽略,不知道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就不清楚自己收到的房屋是否符合标准......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计算的
      一、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计算需要什么证据?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具体包括哪些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具体包括哪些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一个独资企业变更股东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个独资企业变更股东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

·一、交通事故62岁以上者是否有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62岁以上者是否有误工费?交通事故62岁以上者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对于其中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什么......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比较多,包括汽车、飞机或者是船只等等,这些交通工具需要自觉的爱护,但是还是会发生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有可......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一、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在我国,随着各个学校和国家补贴的发放,许多学校都添置了校车,尤其是诸多的幼儿园。在广大的幼儿群体中,校车出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