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 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辆,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项目来进行赔偿处理,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相关赔偿进行认定,并基于实际造成的损害来进行结算处理,如果对相关赔偿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最多罚款多少?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最多罚款多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

·一、江苏交通事故工伤伤残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工伤伤残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交了五险一金有什么用
      现今社会大部分在企业上班的职工都会缴纳“五险一金”,而“五险一金”的缴纳通常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上班族的切身利益,但大多数人都是因单位的规定而......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的,抵押权是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一、交通事故中能从赔偿看出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中能从赔偿看出责任吗?交通事故的赔偿是可以从赔偿中看出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

·高空坠物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吗
      一、高空坠物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吗?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

·坐无证驾驶的车什么罪
      坐在无证驾驶车上的乘客,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是犯罪。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一、交通事故伤者怎样开误工证明?
      一、交通事故伤者怎样开误工证明?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

·一、工作中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