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出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二、具体情况为了促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避免调解长期无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调解时间过了以后,交警部门将作出事故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以上就是交警部门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时的相关情况,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人员伤亡等情况的,不仅需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进行经济补偿处理,还需要按照实际的交通责任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判决处理。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免费搭车其实属于好意施惠的一种,而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要是免费搭车出事故,导致搭车......

·公司要求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提交的一些材料
      公司要求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提交的一些材料,肯定是对以后的劳动关系是有用的,公司需要这些材料来证明职工的相关资质,同时也为了方便国家有关部门对......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利益方,在开展并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而言,关联交易可......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法规扣分具体内容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辞职不办交接可以吗?
      辞职不办交接可以吗员工提出辞职时,公司要开离职证明,不能妨碍员工争取下个工作。不过,员工辞职时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行,要跟公司办理交接,将......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到司法部门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
      出现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刻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处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责任的认定。虽然,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但是基本的判定......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

·运营车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运营车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行为人因为过失或者是故意导致的,运营车辆停止运营的,一般要承担相应的损失。那么关于营运车有没有误工费?营运车辆是依......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民用住宅如何交易购买
      1、受理登记或申请。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或中国护照)、外省市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居住工作证或中国护照。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非机动车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