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由于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屡见不鲜。有的人在交通肇事后,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的进行赔偿;而有些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能够积极的面对,而是选择了肇事逃逸,那么,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
  
  1、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可以这样说,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 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 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2、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逃逸时交强险是否赔偿?”的具体解答如上所述。随着我国监控设施的不断完善,对于各个路口、大街小巷都设有监控探头,所以,肇事者即使选择逃逸,也只是能够逃脱一时,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建议,出现问题积极面对,逃逸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避免您在买房时花冤枉钱。下面我们将为......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1、交强险保险条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1、交强险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出了交通事故之后找谁赔偿
      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出了交通事故后,却无法要求对方司机赔偿,而只能去找司机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来赔偿。那么,事实上,在出了交通......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一、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都是合法、自愿的签订就有效。对无效的合同,《民法典》(20......

·一、交通事故人伤小事故需要律师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小事故需要律师吗?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案件时,应根据以下五种具体情况决定何时是否聘请律师:1、一目了然的简单案子只要向专业律师......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

·阻碍交通执法如何处罚?
      阻碍交通执法如何处罚?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规范自由裁量权方案:(1)初次违法,......

·疫情期间坐公交车安全吗?
      疫情期间坐公交车安全吗?坐公交车怎么做好防护?乘坐公交车上班,确实存在风险,但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就能够大大地减少病毒传播的可能性。公交......

·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

·交通事故的发生事令人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事令人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还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是的受害人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对于自己的抚养义务尽不到责任。......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其中财产方面的损害都还算好,尤其是在人身损害方面,有的肇事者可能倾家荡产都赔不起。那现实中,要是出现了交通......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