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续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继续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1、  对方行为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为二年,如果合同期满后再去起诉,继续履行不太现实,只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3、换言之,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二个前提条件,就是“权利人的权利要受到侵害”且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如果权利人的权利尚未遭受侵害,或者权利虽已遭受侵害,但权利人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那么就不存在需要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二、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存在违约行为;(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对方行为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为二年,如果合同期满后再去起诉,继续履行不太现实,只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三、合同履行期间均可以提起提起诉讼,1、要求其履行合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即不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了。3、如果对方并无约定或法定的解约权,你当然有权要求其继续履约并承担违约责任。4、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明知其不履行合同而不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对于扩大的损失不得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5、故建议尽快起诉要求履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综上所述,要求合同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应当是在一定程度上使合同恢复到正常履行条件下,合同存在违约行为,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提起诉讼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合同约定期满,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无约定,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是合法的。甲方违约,乙方收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的情形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受......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

·一般情况下网吧转让合同如何写?
      一般情况下网吧转让合同如何写?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成为了民众生活的一部分。网吧是互联网娱乐场所,而且越来越多的网吧成为全国连锁。但是很多......

·法律上对出版合同怎样规定的
      法律上对出版合同怎样规定的一、法律上对出版合同怎样规定的?出版合同具有双务、有偿性质外,又是标准合同。合同的条款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依中国......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没委托书我代签合同有效吗
      没委托书我代签合同有效吗一、没委托书我代签合同有效吗1、对合同不发生效力。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

·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一、资产质押合同注意事项1、要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首先应仔细查看质押动产的原始发票是否属于正式票据,以进一步核实......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

·合同履行的特殊方式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特殊方式包括哪些一、合同履行方式的概念合同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义务的方法,如标的物的交付方法,工作成果的完成方法,运输方法,价款或......

·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
      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2013年5月27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8月6日珠海市人民......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才可以终止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