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二、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费用如何收取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 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 10010元。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5、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6、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8、基层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审相同。9、(1)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2)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13.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10、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我们在生活中,交通事故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有些是在电视上进行关注,有些就发生在身边,可能是我们的家人或者朋友。交通事故如果出现纠纷,就需要走上法律的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这个交强险和保险公司均不承担。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违法停车扣分吗 违章停车的表现有哪些
      违法停车扣分吗违章停车的表现有哪些一、违法停车扣分吗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时效规定,具体的规定应当是三年的时间,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依......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包括不同种类的赔偿标准,具体标准。1、医疗费赔偿标准......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
      法庭上支持原告的辩护词可以提交吗可以,一般情况下,原告的辩护可以是普通公民,普通公民应该为家属,其余为法律工作者、律师、推荐的人。刑事诉讼法......

·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支付房款首付之前,买方一般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买方如果违反约定,则定金归卖方,卖方如果违反约定,那卖方需双倍......

·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汽车已经成为千家万户的普通交通工具,由此带来的交通拥堵和违法肇事行为也愈发普遍和常见。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一旦......

·汽车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也
      汽车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困扰。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种交通事故责任的划......

·对于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
      一、对于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会被认定为交通......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确定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确定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通常表现为更换券商,在更换后股票会跟着股东卡走,但撤销当天不能进行任何交易包括下单指令......

·车祸人伤保险赔付多少钱?
      车祸人伤保险赔付多少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