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的继承可以按照遗产处理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慰问金,所以不能按照遗产处理,但可以参照遗产进行分割。1、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由此看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继承法》中公民遗产的范畴,因此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应首先参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第一顺序人依法分割,没有第一顺序人的,再由第二顺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抚慰金的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享有。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29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显然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死亡赔偿金进行认定时,还需要区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种户口的赔偿情况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租金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租金损失吗?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损害是否要赔偿租金损失,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肇事人赔偿租金损失的,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一、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
·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伴随着死亡事故的,两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而交通事故的出现,常常也会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而因为死亡情况的出现,交通......
·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我们知道现下二手房的买卖大热,不用长期贷款,减少债务的情况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仍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那么无论是作为房主还是买家,也无论是否通......
·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
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一、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多少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
·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要交吗?
在一般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都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的,但是总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免除诉讼费,那么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要交吗?现在为打您整理解决这......
·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吗?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的一个,在很多情况下,比如受害人出院后在家里休......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