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如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如果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公司法人证明书怎么写?样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份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公司法人证明书
  
  法人证明书样本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印章)
  
  一九 年 月 日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电话:
  
  注: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中央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注:在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应向本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
  
  以上便是一份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如果您需要的话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公司法人证明书就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及职务的证明文书。关于公司法人代表证明的知识是复杂多样的,所以您最好是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就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由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1、出口货物报关单......

·股东出资额比例怎么计算?
      股东出资额比例怎么计算?占股比例计算公式:每个股东的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每个股东出资额÷总投资额)乘100%。实缴出资额比例计算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许多新的方式和经营种类,但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也必须......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有效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

·公司要求加班能拒绝吗
      公司要求加班是否可以拒绝要分情况:1、有权拒绝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

·公司法人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在所有的法人类型中,公司法人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公司法人有股份有限和有限责任两种。因为合并分立、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可能面临注销。法人......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由什么构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由什么构成?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是什么?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是什么?最高法院现在出台了试用于公司法的解释三,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有一些自己的理解,也翻阅了一些资料,如果有错误......

·股东起诉公司法人需要的理由有哪些
      公司法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司的直接拥有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干预作用,但是企业也会有股东的资金流入,资金一旦流入,股东就有决定公司发展事务......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企业或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在法律和行政事务上的一个代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代表公司......

·公司吊销十年未注销可以恢复吗
      不能恢复了,只能注销后再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一种处罚,也就是主体资格虽然存在,但已经是退出市场了,这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