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2018年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 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减刑的作用不仅有利于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积极的改造,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益维护,减少自己的时间损耗,从而有利于自己尽早的重新融入社会,接受社会的,在今后的人生过程中可以良好的呵护自己家人与朋友。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具体如下:第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第二,......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如何认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如何认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如何认定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

·刑事案件赔偿钱算不算认罪态度良好?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除了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外,还会主张民事赔偿,可以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时候,犯罪嫌疑人会主动承担赔偿,......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一、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距离后的3日内......

·行政拘留5天有效期多长时间
      行政拘留5天有效期多长时间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是永久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

·嫌疑人涉嫌贩毒会不会判死刑
      嫌疑人涉嫌贩毒会不会判死刑?贩毒是有可能判死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贩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十三克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一、十三克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书内容是什么?①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是什么,处罚是怎样的?
      您在生活当中都有献血的经历,在进行献血的时候,一般医护人员会对献血人员的血液进行检验,只有经过合格以后才会进行抽取使用。所以说通常情况下,血......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怎么对盗窃罪量刑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入罪条件进行了修改,公民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直接就会构成盗窃罪。但是盗窃数额依然对盗窃......

·遗弃致人重伤算遗弃罪吗,遗弃罪如何认定
      遗弃行为随着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社会遗弃的行为还并没有绝迹,还是有少部分的遗弃行为存在,遗弃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是非......

·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罪 有什么惩罚后果
      一、偷窥别人洗澡犯什么罪?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