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销售假药罪公司的财务会牵连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涉嫌销售假药罪公司的财务会牵连吗?
  
  
  公司诈骗是单位犯罪,作为财务是有责任的。
  
  
  属于诈骗团伙中的成员,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司高管和直接责任人对外承担100%的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因诈骗、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财务总监之类的高管或者直接承担责任的财务人员(下称“财务人”),对方要告财务人赔偿100%的损失,财务人只能赔偿100%,打完官司后在公司内部再要求其他责任人分担财务人的赔偿支出。
  
  
  一、这种情况应当首先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进行追赃返款减少损失,如果无法追回来或者只追回来部分钱款,对于剩下的损失,单位可以再按责任人过错大小进行追偿。
  
  
  二、单位追偿(责任人赔偿)须有单位的管理制度作支持,同时须遵守法律规定。除了本人能予支赔偿外,如果从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时一般不能超过工资收入的20%,且实发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单位追偿(责任人赔偿)须有单位的管理制度作支持,同时须遵守法律规定。除了本人能予支赔偿外,如果从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时一般不能超过工资收入的20%,且实发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财务并不知情,在警方获得调查后,财务人员不必承担太大的责任,最严重的也只是丢掉工作,如果财务人员知情不报,甚至协助犯罪,偷税漏税,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一定的影响,产生较大的经济负担。
  
  
  
  


·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印章是否有效?
      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印章是否有效?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无效,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若公司不给离职的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公司已构成违法,离职者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去当地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个企业如果进行融资的话,那么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非常多的,比如说融资的渠道,以及融资时候,存在的风险和融资之后得到的利益相比较。当然,如果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公司的设立在我国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在这个手续的办理过程当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我们国家公司还存在着法人......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吗?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一、股权转让方式:股权转让是受让方与转让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转让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

·对于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啥权利
      对于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啥权利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

·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进入公司,那么进入公司就会有工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公司就会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那么我们对公司福利制度内容了解多......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