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需要有被通知人的详细信息,并陈诉原因,写清楚补偿金的多少,主要由双方协商签订。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因下列第__1__项原因,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6、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员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10、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劳动合同到期;
  
  12、员工已达退休年龄。
  
  13、其它:
  
  您可领取经济补偿金:____元,其它费用:____元
  
  请您于前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前述1至4项、11项原因解除或终止时,需提前30日通知员工;
  
  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签收栏: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
  
  签收人:
  
  年 月 日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职工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愿意接触劳动合同的,那么就需要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要求并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一、劳动者离职后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者离职后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久?劳动者离职后经济补偿金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工资......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
      工人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自己没有责任的话,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人和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要为其出具一份劳动关系......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吗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

·在临近年末的时候,很多员工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等待着企业发放年
      在临近年末的时候,很多员工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等待着企业发放年终奖,您要明确的是法律方面并没有对企业发放年终奖有强制性的规定,具体发放多少、发......

·企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安全是保障公民生命和健康的基本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劳动力需求也进一步增加,劳动者的安全问题便也随之出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更好......

·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话,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则就有可能构成工伤......

·如果有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如果有劳动合同能辞职吗?有劳动合同同样也是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

·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和备案
      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和备案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一、办理程序1、领取《公......

·一、撞到小孩大人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一、撞到小孩大人要误工费是否合理?不合理,父母不是受害人,不能要求误工费。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