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一)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若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还有另一份职业的,法律会按照他第二职业实际收入的减少予以合理赔偿,除受害者为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获益权的个体外。另外我国对退休人员的误工费暂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可以参考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一、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终身都不能考取驾驶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尚不构成犯罪的,......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的责任作出一个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呢......

·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哪些情形视为恶劣交通肇事?
      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哪些情形视为恶劣交通肇事?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家家户户买辆车早已不是件困难事。困难的是面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我......

·罚金和退赃要在开庭前交吗
      不是的,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开庭前先交罚金和退赃,因为法院一般会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罚金数额。如果家属愿意代为退赃、缴纳罚金,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往往难以避免,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许多车主也都会选择报警,请交警处理事故,划分好双方的责任,以使纠纷可以在权威认定各自责任的......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那么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精神......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能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财产损失费(修车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驾驶司机驾车撞死人后会关押多少天?
      近年来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国家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也越来越严格,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如果驾驶司机驾车撞死人了会关押多少天,我们来了......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需要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需要赔偿多少钱?发生事故要赔偿多少钱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的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国道路交通法会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的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国道路交通法会严厉惩罚醉酒驾车之人,最常见的处罚方式就是拘留数日,如果肇事者态度恶劣且事故伤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