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
  垫资在法律上会涉及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这两个问题。并且在财务上会留下无法弥补的漏洞。另外,有许多代办工商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都推出了垫资注册的业务。在此,提醒您:设立公司,首先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虚假出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会损害公司的发展还会损害股东个人的利益。虚假出资一旦被举报、被管理机关查处,将会被处以虚报注册金额5%-15%的罚款并责令补足注册资金。此时,不但遭受了不应有的罚款处理,而且股东信誉会被录入到工商管理机关的诚信系统,影响以后的经营发展。
  二、垫资是属于虚假出资还是续保注册资本?
  1、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的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责任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后者一般为公司;二是侵害的法律关系不同,前者主要侵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后者则主要损害交易安全和登记管理秩序。2、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全部垫资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可定性为虚假出资行为。3、在虚报注册资本案件中,当事人在案发前或立案调查过程中已经补齐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如在法定时限内,应予以处罚,其补齐全部(或部分)资金的行为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自由裁量考虑情节。4、利用假的银行账户获得的验资报告属于虚假证明材料。涉及的资金问题,可按查办“两虚”案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虚假出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由此可见,公司如果以垫资的形式扩大注册资本,属于虚假出资行为。一旦被查处,公司会被处以罚款,并且公司信誉也会受到影响,不利于今后的经营发展。所以,公司应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增资,不得动垫资虚假出资的念头。


·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一、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由普通合伙人......

·保险公司的高空坠物是指什么怎么购买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了,这也带来了许多的高空坠物问题的产生。我们都知道,一般高空坠物所造成的的赔偿损失,都是由那个施害者负担。......

·新公司法认缴制承担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生活中,创业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创新创业蔚然成风,许多的新公司新机构相继成立。那么,法律上对于新公司法认缴制承担是怎样规定的?涉及到哪些方......

·合伙人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合伙人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法律适用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法律适用吗适用,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如果肇事者逃逸的,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付的,要看是否符合赔付的条件,如果......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法律将公司拟制为一个人,但公司并不能像一个自然人一样表达意志,故通过法定代表人这种形式来代为执行公司的意思。......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属法律禁止性行为。《最高人民......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城市和农村的融资方式其实都差不多,但是相较而言,农村企业融资方式要比城市的融资方式要少一些,在这一方面和农村与城......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对公司的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对公司的变更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运营的过程当中,是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进行变更。公司的变更事关重大,不是仅仅几个的高层管......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用吗
      可以,但不可以用个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企业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对于一个公司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