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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不能随意并且多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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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不能随意并且多次变更。随意变更或者多次变更就是对离婚协议的不尊重,我国法律法规也是不允许了。在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前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在双方同意下可以协商变更。夫妻一方如果不同意变更,另一方可以不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没有登记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领取离婚证后,想要变更离婚协议书的话。夫妻双方先到婚姻登记处填写变更离婚协议书申请。并且变更内容是双协商后都同意的合理内容。比如子女的抚养费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要是一方不同意变更离婚协议书,另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内容涉及财产明显不合理分配的经证实后可以变更。离婚协议书变更一次之后,婚姻登记处不再受理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变更离婚协议书申请。另外也需要注意,在离婚之后如果一方想要变更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此时是对解除婚姻关系反悔的话,其实即使申请变更,也是不会受理的。换言之,在离婚变更协议书内容的时候,对解除双方夫妻关系的是不允许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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