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知道,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发布以来,醉驾入刑成为大家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们知道,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发布以来,醉驾入刑成为您的共识,因此车主们在饮酒之后会注意自己的行为,不再醉驾上路。但仍然会有少部分人怀着侥幸的心理醉驾,这部分醉驾人员除了会承担刑事责任外,还会承担交通法规的处罚。那交通法规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法规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对醉驾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同时还会处以一定的罚款。因此,醉驾对于当事人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除了被拘役、一定时间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外,当事人的生活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如当事人无法再报考公务员等等。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

·如果离婚证丢了可以登记吗?
      如果离婚证丢了可以登记吗?离婚证丢了也是可以登记的;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办理在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离婚证,但是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

·新婚姻法 案例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案例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最近出台了《民法典》,而《民......

·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罪有多大
      如果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会判刑加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

·如果没有过错男方提离婚要赔偿吗?
      如果没有过错男方提离婚要赔偿吗如果男方没过错,离婚时不需要赔偿。男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行为,可要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

·双方轮流抚养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双方轮流抚养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时代的发展也加速了离婚的速度,许多人闪婚后又闪离,而有孩子的人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一、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探视存在什么问题?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受伤最为严重的则是子女,为了保证孩子能健康的成长,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探视孩......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法院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孩子满18岁之前,另一方是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那么......

·离婚品行不端抚养权归谁?
      离婚品行不端抚养权归谁?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

·国庆节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202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怎么定义重婚罪?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怎么定义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定义重婚罪直接看一下是否存在着配偶,并且仍然和他人以夫妻关系来进行一个居住,什么样的行为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