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短期暑假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短期暑假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暑假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暑假打工的学生应树立强烈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即便只是短期打工,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写清楚工作时间、要求、工资报酬等,打工者在选择用工单位时要留心其是否为正规单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暑假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3、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
  
  4、细读合同条款,莫签条款不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
  
  5、重要条款纸上约定,莫签模糊不清合同
  
  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暑假打工的人非常多,暑假工的工时短,是短期阶段性的。但是劳动关系是明确建立的,口头承诺是毫无保障的行为。因此劳动者要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并向用人单位提出合理要求,不要失去权利保护的武器。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责任,期限,工资支付等。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那些内容?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那些内容?(一)、关于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

·在我们国家雇佣童工是不合法的行为
      在我们国家雇佣童工是不合法的行为,那么还是有些人知法犯法,那么如果拖欠童工工资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

·两年工龄员工辞退补几个月工资?
      两年工龄员工辞退补几个月工资?两个月,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

·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一、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

·电工24小时加班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电工是电气工程类的专业名词,由于岗位及其重要,故而一般来说,企业单位的电工都是加班的,有时甚至会二十四小时都需要在岗,然后进行轮休,企业单位......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每个工程都可以分成很多小的工程组成,专业化的工程分工,可以提高工程的质量标准。砌体工程就是其中一个子工程,砌体工......

·员工签两年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员工签两年合同违约怎么赔偿?新员工入职后,会在一个月内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报酬、工作性质及合同期限等内容。有些员工开始同单位签......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应该由谁来承担?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应该由谁来承担?一、?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应该由谁来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

·违法辞退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依据是什么?
      违法辞退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依据是什么?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一、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员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如下三点规定:(一)8小时外加点:根......

·签劳动合同辞职不发工资怎么解决
      签劳动合同辞职不发工资怎么解决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

·工伤的赔偿标准
      工伤的赔偿标准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