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署了合同,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签署了合同,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众所周知,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就要根据合同条款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一方因某种原因不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在买卖过程中,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不履行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听一听我们的介绍。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民法典也作出救济的方法: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其实,双方签署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针对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我们有多种手段。只要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我们都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方不同意,我们还可以通过第三方调停乃至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需要更改原始合同吗?
      股权转让需要更改原始合同吗?一、股权转让需要更改原始合同吗?答案是需要,原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后,也转让了其股东资格,必须依照转让后的......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

·合同诈骗罪全部退赃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有些投资者在和对方签订了合同以后,并且前期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事后合同的另一方却找不见人,或者完全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

·合伙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合伙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1、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

·合同违约三年时效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三年时效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所以合同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

·商铺租赁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商铺租赁合同毁约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

·设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设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问题所描述的情形,在诉讼时效届满前8个月开始,因......

·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
      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一、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公证合同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一直在履行中,公证书在合同有效期内是有......

·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定金能要回吗?
      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定金能要回吗?一、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定金能要回吗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则合同没有成立,定金能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当发生合同违约情形时,就要面临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并非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选择,一般我们知道的......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1、合同正式签订后可以口头更改。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

·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
      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一、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根据该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